各上海市抗癌协会会员、团体会员单位:
2020年“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以下简称“上海科普奖”)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根据《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见附件1)和《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2)的规定和要求,上海市抗癌协会可推荐“科普杰出人物奖”、“科普贡献奖”、“科普成果奖”、“科普传媒奖”、“健康科普奖”、“科普管理优秀奖”、“青少年科技励志奖”7项奖项申报,具体细则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三会”上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上海科普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调动广大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上海科普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从而全面提高公众科学素养;为将上海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持。
二、可申报奖励类别
上海市抗癌协会可推荐申报,2020年“科普杰出人物奖”、“科普贡献奖”、“科普成果奖”、“科普传媒奖”、“健康科普奖”、“科普管理优秀奖”、“青少年科技励志奖”7项奖项。
三、申报范围及条件
凡在本市工作且持有本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或在本市登记(注册、备案),符合《实施细则》相关条件的上海市抗癌协会会员和团体会员单位均可申报。
(一)科普杰出人物奖授予在本市长期从事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管理或其它科普公益项目,尤其在提高公民科学素养或在科研成果科普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广泛影响力、产生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并具有典型、代表性科普项目成果的个人。
(二)科普贡献奖授予在本市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管理中产生显著效益,已具有典型、代表性科普项目成果的个人或组织。
(三)科普成果奖授予优秀科普活动和科普作品。优秀科普活动主要指在本市具有较高的公众参与率、满意度、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各类科普活动;优秀科普作品含优秀科普图书(著作、译著、编著)、科普影视作品、科普音像制品、原创性优秀科普文艺作品(科普剧目、科普广播剧)、科普展教具(含展品和展项)等项目。
(四)科普传媒奖授予在本市登记(注册、备案)的,专门或主要从事科普宣传,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科普传播载体,包括电视的科普频道或栏目、广播的科普频段或栏目、科普报刊或专栏、科普网站、科普新媒体等项目。
(五)科普管理优秀奖主要授予长期在本市各区科技、教育、文化、生态环境、绿化市容、医药卫生等相关领域,在推动和组织基层科普教育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并具有典型、代表性科普品牌成果的个人。
(六)健康科普奖授予社会各界在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中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科普贡献,且具有典型、代表性成果的个人或组织。
(七)青少年科技励志奖授予在本市就读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在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中具有突出表现的青少年科技爱好者。
四、申报与推荐
(一)科普贡献奖、科普成果奖、科普传媒奖、科普管理优秀奖和健康科普奖均须以典型和代表性的项目形式申报,且申报个人或组织必须为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或第一完成单位。
(二)科普贡献奖(个人)、科普管理优秀奖、健康科普奖(个人)及青少年科技励志奖须由个人申报,且只能填写一位项目主要完成人。
(三)科普杰出人物奖是由专家委员会从科普贡献奖和健康科普奖中遴选出符合科普杰出人物奖评审条件的个人后投票选举产生。
(四)科普贡献奖(组织)和健康科普奖(组织)须由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对象的填写须按项目主要完成单位的贡献大小排序,最多不超过5个。科普成果奖和科普传媒奖可选择个人申报或组织申报,其中个人申报的须填写项目主要完成人,如有多人同时申报,按贡献大小排序,最多不超过5人。
(五)同一项目或同一申报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奖项,不按规定申报将视为无效申报处理。
五、项目成果实施时间规定
项目成果实施时间,是指项目已取得的成果在本市连续开展、推广或应用的时间。
(一)科普杰出人物奖:科普贡献奖中推荐参评的候选人须具有五年以上的项目成果(含五年,对应条件:项目首次实施应用须在2015年1月1日以前),健康科普奖中推荐参评的候选人暂无时间限制。
(二)科普贡献奖:三年以上的项目成果(含三年,对应条件:项目首次实施应用须在2017年1月1日以前)。
(三)科普成果奖、科普传媒奖、科普管理优秀奖:两年以上的项目成果(含两年,对应条件:项目首次实施应用须在2018年1月1日以前,其中出版物出版时间必须在2018年1月1日以前)。
(四)优秀科普志愿者奖、青少年科技励志奖:近两年的成果(含两年,2018年1月1日至今)。
(五)健康科普奖: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的成果(2020年1月1日至今)。
其它未尽事宜按《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六、奖励
上海科普奖由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七、遴选
协会将对申报个人或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遴选。遴选通过后,协会将发放相应的申报账号,并协助申报。
(一)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6月24日上午10点。
(二)申报材料:电子申报材料1套(申报表、附件及证明材料),如有项目成果的原始材料(如最新出版的科普图书、影视作品光盘、音像制品或可以证明实物的图片等)须提供1套。
(三)同等条件下,协会优先遴选上海市抗癌协会“科普大使团”成员所申报项目。
(四)申报邮箱:anticancer@shac.org.cn 邮件主题请以“申报上海科普奖——申报人姓名或申报组织名称”命名。
(五)联系人:赵广智;倪明
联系电话:64042258
电子邮箱:anticancer@shac.org.cn
附件(请点击标题下载):
上海市抗癌协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