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申报

关于上海市抗癌协会推荐2025年“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7

各上海市抗癌协会会员、专业委员会、青年理事会、团体会员单位:

 

2025年“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以下简称“上海科普奖”)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根据《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见附件2)和《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3)的规定和要求,协会具有推荐单位资格,现将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申报奖励类别

 

上海市抗癌协会可推荐申报,2025年“科普杰出人物奖”、“科普贡献奖”、“科普成果奖”、“科普传媒奖”、“前沿科技成果科普奖”、“科普管理优秀奖”、“优秀科普志愿者奖”、“健康科普奖”、 “青少年科技励志奖”9项奖项。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凡在本市工作且持有本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或在本市登记(注册、备案),符合《实施细则》相关条件的个人或组织均可申报。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在科普资源开发、活动和展陈等方面的协作联动,2025年部分奖项申报面向长三角地区(详见附件《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科普杰出人物奖授予在本市长期从事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管理、健康科普或其它科普公益项目,尤其在提高公民科学素养或在科研成果科普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广泛影响力、产生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并具有典型、代表性科普项目成果的个人。

 

(二)科普贡献奖授予在本市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管理中产生显著效益,并具有典型、代表性科普项目成果的个人或组织。

 

(三)科普成果奖授予优秀科普活动和科普作品。优秀科普活动主要指由本市单位、个人或联合长三角地区有关单位、个人共同主办、承办的具有较高公众参与率、满意度、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各类科普活动;优秀科普作品主要指由本市单位、个人或联合长三角地区有关单位、个人共同创作的优秀科普图书(著作、译著、编著)、科普影视作品、科普音像制品、原创性优秀科普文艺作品(科普剧目、科普广播剧)、科普展教具等项目。

 

(四)科普传媒奖授予在本市登记(注册、备案)的,专门或主要从事科普宣传,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科技传播载体,包括电视的科普频道或栏目、广播的科普频段或栏目、科普报刊或专栏、科普网站、科普新媒体等项目。

 

(五)前沿科技成果科普奖授予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先导产业科普传播中表现卓越,能积极向全社会传播推广新技术、新知识,引导社会正确认识与使用科技成果,且科技项目成果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个人或团队。2025年重点聚焦脑机接口领域。

 

(六)科普管理优秀奖主要授予长期在本市科技、教育、文化、生态环境、绿化市容、医药卫生等相关领域的机关、团体、科普基地和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技传播创新工作,在推动和组织基层科技创新传播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科普品牌成果的个人。

 

(七)优秀科普志愿者奖授予在本市长期从事科普志愿服务工作,在上海市各级科普志愿者协会等志愿者组织注册备案的,具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并能直接或间接为上海科普事业做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八)健康科普奖授予社会各界在本市健康科普宣传、推广、应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且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个人或组织。

 

(九)青少年科技励志奖授予在本市就读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尤其是在国际、国内等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中具有突出表现,且具有代表、示范性的青少年科技爱好者。

 

三、申报与推荐

 

(一)科普贡献奖、科普成果奖、科普传媒奖、前沿科技成果科普奖、科普管理优秀奖和健康科普奖均须以典型和代表性的项目形式申报,且申报个人或组织必须为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或第一完成单位。

 

(二)科普贡献奖(个人)、科普管理优秀奖、优秀科普志愿者奖(个人)、健康科普奖(个人)、青少年科技励志奖须由个人申报,且只能填写一位项目主要完成人。

 

(三)科普杰出人物奖将由专家委员会从科普贡献奖中遴选出符合科普杰出人物奖评审条件的个人后投票选举产生。

 

(四)科普贡献奖(组织)和健康科普奖(组织)须由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对象的填写须按项目主要完成单位的贡献大小排序,最多不超过8个。科普成果奖和科普传媒奖可选择个人申报或组织申报,其中个人申报的须填写项目主要完成人,如有多人同时参与申报时,按贡献大小排序,最多不超过8人。

 

(五)前沿科技成果科普奖由个人申报,须填写项目主要完成人,如有团队多人同时参与申报时,按贡献大小排序,最多不超过8人。

 

(六)优秀科普志愿者奖(团队)须由单位申报,且只能填写一个主要完成单位。

 

(七)同一项目或同一申报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奖项,不按规定申报将视为无效申报处理。

 

四、项目成果实施时间规定

 

项目成果实施时间,是指项目已取得的成果在本市或长三角地区连续开展、推广或应用的时间。

 

(一)科普杰出人物奖:科普贡献奖中推荐参评的候选人须具有五年以上的项目成果(含五年,对应条件:项目首次实施应用须在2020年1月1日以前)。

 

(二)科普贡献奖、健康科普奖、前沿科技成果科普奖: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项目成果(含三年,对应条件:项目首次实施应用须在2022年1月1日以前)。

 

(三)科普成果奖、科普传媒奖、科普管理优秀奖:须具有两年以上的项目成果(含两年,对应条件:项目首次实施应用须在2023年1月1日以前,其中出版物出版时间必须在2023年1月1日以前)。

 

(四)优秀科普志愿者奖、青少年科技励志奖:须具有近两年的成果(含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

 

其它未尽事宜按《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五、奖励

 

上海科普奖由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遴选

 

有意愿申报的会员或单位,请提前与协会联系。协会将对申报个人或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遴选。遴选通过后,协会将发放相应的申报账号,并协助申报。

 

(一)申报时间:截止2025年6月30日上午10点。

 

(二)申报材料:电子申报材料1套(申报表、附件及证明材料),如有项目成果的原始材料(如最新出版的科普图书、影视作品光盘、音像制品或可以证明实物的图片等)须提供1套。

 

(三)申报人应为上海市抗癌协会会期内的正式会员。同等条件下,协会优先遴选上海市抗癌协会“科普大使团”成员所申报项目。

 

(四)申报邮箱:anticancer@shac.org.cn邮件主题请以“申报2025年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申报人姓名或申报组织名称”命名。

 

 

附件:1、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申报表.docx   前沿科技成果科普奖申报表.docx

2、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奖励办法(修订版)

https://www.kpjy.org.cn/public/uploads/files/20240612/3_202406121027434352d.pdf

3、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

https://www.kpjy.org.cn/public/uploads/files/20240612/3_20240612102807b3aed.pdf     


联系人:赵广智;倪明 

地  址:上海市东安路270号10号楼4楼,抗癌协会办公室;邮编200032

电  话:64042258;18121299266                

E - mailanticancer@shac.org.cn

上海市抗癌协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